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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奶制品和三聚氰胺化学原料生产企业登记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07日

 

为认真做好问题奶粉的清查工作,摸清辖区奶制品和相关生产企业的底数,规范奶制品和相关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确保奶制品和相关生产企业登记质量,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奶制品和三聚氰胺化学原料生产企业登记质量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重点和方法

1.专项检查的重点:在册牛奶、奶粉及相关乳制品生产企业(个体)和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和三聚氰胺生产企业(个体)的登记档案以及生产情况。

2.专项检查的方法:一是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查清辖区内的牛奶、奶粉及相关乳制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和三聚氰胺生产企业的登记户数和情况。二是做好集中检查工作,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对上述企业(个体)登记档案进行检查,检查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登记程序是否合法,特别要严格检查登记前置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做好规范整改工作,各地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相关企业(个体)做好规范整改工作。四是做好实地核查工作,各地要对上述相关企业(个体)进行一次实地检查,特别要核对查清三聚氰胺生产企业(个体)的数量和情况。

二、专项检查的分工和时间

1.专项检查的分工:根据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本次专项检查中排查登记数量、检查登记档案、规范整改工作由各地注册线负责;根据“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本次专项检查中实地核查三聚氰胺生产企业(个体)的情况由各地企管线负责。

2.专项检查的时间:本次专项检查,各地要在10月23日前完成,并于10月25日之前上报专项检查情况小结。

三、专项检查的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各地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社会安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务必取得实效。

2.集中力量,认真检查核查。各地按照市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牛奶、奶粉及相关乳制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和三聚氰胺生产企业(个体)的登记档案进行严格检查,并对上述企业(个体)逐户上门实地核查,查清实际生产三聚氰胺的企业(个体)数量

3.严格对照,做好整改工作。各地在专项检查工作中,要注意登记时符合规定,登记后由于法律法规的变化已不符合登记规定的情形,对涉及前置审批的,要及时通知相关企业(个体)限期补办前置审批手续,对不能限期补办的要责令企业(个体)及时变更相关经营范围。

4.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各地要重视加强上下之间的信息联系,对专项检查和日常登记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要及时汇报,以便市局及时掌握、研究对策、防范未然。

 

附件:1.奶制品和三聚氰胺化学原料生产企业登记质量专项

检查情况统计表

2.牛奶奶粉及奶制品生产企业(个体)情况统计表

3.从事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和三聚

氰胺生产企业(个体)情况统计表(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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