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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
一、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八届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2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2005年12月18日修订)。
二、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① 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③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④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⑤税务和海关的注销登记证明;
⑥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⑦营业执照正、副本;
⑧其它有关文件。
三、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注销。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办事时限:法定10个工作日
六、责任处室:外资处:联系电话:0572-2058482 2058483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二、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 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5. 税务和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 分支(办事)机构已注销的证明;
7. 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
8.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三、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注销。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办事时限:法定10个工作日
六、责任处室:外资处:联系电话:0572-2058482 205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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